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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的亲说说商品房产权到期后怎么办谁晓得?

商品房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这里先搞清二个概念,即“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70年产权,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远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问题。
二、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房子的所有权却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
1、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如果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现在,国家规定,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怀念橡皮筋 182024-04-27

商品房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这里先搞清二个概念,即“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70年产权,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远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问题。
二、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房子的所有权却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
1、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如果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现在,国家规定,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沉默的玫瑰 272024-04-30

房屋产权属于长期,若房屋所占土地到期的话,按照法理推断自动续约。一般而言,房子产权还没到期呢,政府就决定重新规划,要拆迁了,给一笔拆迁款,从新找房子,这就是们现在经常看到的拆迁。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子到期之后,结构,安全,什么的还可以用,经过相关机构评估过后,房子没啥大问题。那可以继续办理产权使用证,接着用房子。
房子设计都有使用年限的,超过这个设计使用年限后,用起来可能不安全。设计年限都大于使用年限的,这个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zhaoyaxiao12 382024-04-13

1、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不是从签定购房合同时开始,也不是从房产证办理时开始,而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时开始。
2、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年限、销售房产的年限,都要计算在土地使用权年限内,所以,想知道所购买的商品房的具体土地使用权限,要见到开发商对该房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证上的年限减去购房之前的年限,才是购房后的实际使用权限。
3、一般购房时,开发商不会主动出示土地使用证,购房者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
4、关于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住宅规定是70年,如果商品房购买时的年限不足70年的也没有太大关系,因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怎么办,国家虽然还没有出台具体规定,但很多法学家从法理上论证住宅到期后不应收费,所以很大可能是到期后无偿继续续期。

pony080808 5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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