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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看这里有人了解关于房屋拆迁产权的问题?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 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sy四叶草 332024-06-14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针对拆迁安置房管理,我市已先后出台了《芜湖市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办法》、《芜湖市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关于市区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和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其中《关于市区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和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完善拆迁安置房项目的用地、规划、竣工验收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同时对被拆迁人办理安置房登记领证及上市交易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据悉,市住建委现已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待各拆迁安置房建设单位按照《关于市区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和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完善有关建设手续,并报送安置清册备案后,市住建委将根据各拆迁安置房建设单位申报情况,积极有序地开展拆迁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具体发证工作可向拆迁安置的原政府部门咨询。

蚊防四宝 82024-06-24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 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哈皮小暖 46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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