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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能说一下公积金销户是什么意思希望给点建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30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转移或封存手续(将职工账户转移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或办理不再缴纳公积金的封存手续);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当职工有购买住房、退休、还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退休提取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按照《条例》规定,除其他五种情形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先封存账户办理托管,到退休年龄方可提取公积金并销户,期间若再就业则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将原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
                  考虑到部分40岁以上职工再就业单位难以缴纳公积金等实际情况,经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将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销户提取公积金的年龄提前到男45岁,女40岁(达不到此年龄,购买住房、调出巴州的可以销户提取)。即:未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45岁,女40岁方可提取公积金并销户。

木匠森林 402024-05-06

您好,注销公积金是: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之一的就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头头的奋斗 442024-05-09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30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转移或封存手续(将职工账户转移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或办理不再缴纳公积金的封存手续);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当职工有购买住房、退休、还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退休提取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按照《条例》规定,除其他五种情形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先封存账户办理托管,到退休年龄方可提取公积金并销户,期间若再就业则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将原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
                  考虑到部分40岁以上职工再就业单位难以缴纳公积金等实际情况,经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将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销户提取公积金的年龄提前到男45岁,女40岁(达不到此年龄,购买住房、调出巴州的可以销户提取)。即:未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45岁,女40岁方可提取公积金并销户。

注册个名那么难 412024-05-04

你好:
据我所知,公积金销户提取,是指个人公积金账户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被注销后,职工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取出来。   ??成功后直接在公积金所在银行直接提现.适用于还贷款,租房等.希望帮到你了。

自飘自落 15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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