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知道

巩义经济适用房谁知道怎么申请有哪位清楚?

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我叫鑫小鑫 72024-05-24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林麓是吃货 92024-05-30

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tarrinbiubiubiu 272024-06-07

巩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暂行规定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二)家庭年均收入属中低收入水平;
  (三)未参加过房改,或房改房面积未达到应享受标准的80%者。
  上述三条必须同时符合,才具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
  二、关于申购条件的界定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主体,不包括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单身家庭,也不包括没有婚史的单身者;
  (二)夫妇双方,有一方为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户口是在2002年(含2002年)前办理的,同时符合第一条第二、三款的,可以申购;
  (三)三代同堂,其中一代夫妇双方均未参与房改购房的,且同时符合第一条第一、二款的,可以申购;
  (四)夫妻离婚,未得到住房的一方携带有子女且未再婚的,同时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款的,可以申购。
  三、关于中低收入家庭的界定
  按照《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房改部门测算,、2004-年家庭年均收入在3.4万元以下的,均属中低收入家庭。
  四、对参加过房改的界定,依照《暂行规定》第四条执行。
  五、在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优先购买:
  (一)无房户;
  (二)国家、省、郑州级劳模或先进工作者:
  (三)工龄25年以上的老职工:
  (四)离、退休老干部:
  (五)2002年以前的复转军人:
  (六)教龄l   5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七)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且一直连续交纳住房公积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八)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被拆迁居民家庭和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六、购买程序                                       ‘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巩义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审批表》,并附以下证明材料:
  1、加盖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中低收入家庭证明;
  2、应享受住房标准的有关证件;
  3、夫妇双方身份证;
  4、户口本。
  (二)审核。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改办)对申报购房家庭的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并提交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领导小组评审。
  (三)公示。通过评审的,由市房改办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四)审批。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领导小组批准其购房申请,市房改办依据《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核定其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标准。
  七、按照《暂行规定》第六条之规定,购房户购房时核准面积以内的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应补交差价,上交市政府作为廉租住房基金专项使用。
  八、购房家庭在取得购房资格后,应在30日内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逾期未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九、合同备案,按照《暂行规定》,售房单位在合同签订30日内到市房改办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十、经市政府批准,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经济适用住房单位的职工,不得申请购买陇海花苑经济适用住房。
  十一、   购房户可以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具体参照有关政策执行。
  十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爱吃奶糖的鱼 412024-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