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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经济适用房的动迁补偿与普通动迁房有什么区别求分享?

房屋有使用权和产权,经济适用房是产权和一般商品房没得什么区别,但是目前政策规定立项时间未到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不得上市交易并且是划拨地,当然划拨地是针对土地使用性质而言对产权不挂钩。

MayQueen小乖 222024-05-23

经济适用房集资房的区别如下:
1、经济适用房、动迁安置房,土地属性上都是划拨用地(政府没有收取土地出让金,地价便宜),建设性质上属于保障性住房,区别是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以中低收入的家庭为主,范围相对比较广;动迁安置房供应对象,只能是对接某个项目的被拆迁百姓,其他人员均没有够买资格;
2、集资房:土地属性不一定,建设性质也不一定,它的特点是,有一帮相对有组织的人,每家集资共同建设和购买房屋。比如有些单位用自己的土地为职工建集资房;有些团体通过拍卖得到土地,集资建房。

jennyzhao701 442024-05-29

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都是定向销售给动迁居民的,但是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同。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动迁房。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具体来说:具体来说:
(一)配套商品房由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28条明确规定:
(1)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2)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5年内确需转让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按照规定价格回购。
(3)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转让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与配套房或者中低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收益。具体比例,由市**另行规定。
(二)动迁房动迁房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
(4)《动迁协议》(原件);
(5)地籍图(原件两份);
(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
(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即可办理产证。

一起团购呀 152024-05-29

如果你想贷款的话,房产抵押,必须有房产证,如果您有房产证,并且是商品房。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不是集体土地和集资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的话,是可以贷款的。但是各地的政策不太一样。可以具体问下银行。上海动迁房满三年才能过户是从哪个时间算起
1、业主的产证满3年(即小产证满3年)。
2、动迁协议满3年且大产证(开发商的)满3年,即使小产证不满3年也可以上市交易。补充:此时需要缴纳房子的1%的个人所得税。(当然若是房子小产证满5年唯一一套住房,个税减免为0的)。

美眉要加油 422024-05-22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也是在房产局本例手续和商品房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再给您说一下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差异土地性质不一样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由国家划拨给开发商一个地方性质的优惠住房但是购买经济适用房也要有一定的衡量标准
1.本市户口
2.收入在800元以下
3.本人无住房
4.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不能大于80平米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小喵呜777 212024-05-29

房屋有使用权和产权,经济适用房是产权和一般商品房没得什么区别,但是目前政策规定立项时间未到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不得上市交易并且是划拨地,当然划拨地是针对土地使用性质而言对产权不挂钩。

小库2011 3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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