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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经济适用房名单哪位有有网友知道吗?

1.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
2、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
3,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
4,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
5,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
6,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
7,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
8,申请人持《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crystal85k 452024-05-22

1.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
2、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
3,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
4,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
5,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
6,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
7,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
8,申请人持《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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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songsam 52024-05-12

全国各地的经济适用房名单都不同,无法给出正确的答案。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风火轮妹妹123 382024-05-23

你好,《建德市保障性住房综合建设项目汪家经济适用房申购方案》近期已于市政府批准执行,根据《建德市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办法》(建政[2008]4号)文件规定,现将建德市保障性住房综合建设项目经济适用房申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位置:新安江街道叶家社区汪家区块   
二、房源数量:经济适用房房源共600套,多层基本户型为:建筑面积65平方米左右130套、120平方米左右(跃层)26套;80平方米左右110套、145平方米左右(跃层)22套。高层基本户型为: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281套、145平方米左右(跃层)31套。   
三、建设单位:建德市万居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四、经济适用房销售基准价格   经济适用房销售基准价格暂定:多层楼价3200元/㎡,高层楼价3380元/㎡(最终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商品房销售基准价格暂定:多层楼价5800元/㎡,高层楼价6000元/㎡。   
五、申购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含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更楼街道)城镇属地常住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已有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5417元。   对申购对象的户籍、婚姻(或年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等审核内容的时间界定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   
六、相关规定政策   (一)下列住房全部计入申请家庭已有房产建筑面积:   (1)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住房(包括公有住房、集资建房、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批地建房等);   (2)承租的公有住房;   (3)通过市场方式购买的商品房;   (4)通过赠与、继承、析产、自建等方式取得的住房;   (5)已签订协议的拆迁安置住房;   (6)申请前5年(含)内领取拆迁货币补偿款,其原已被拆除的住房;   (7)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   年(含)内已转让的住房;   (8)未拆除的违章搭建住房。   (二)经济适用住房以一对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属同一户籍内的直系血亲可作为申请家庭成员。但直系血亲已婚的,不能一方作为申请家庭成员而另一方不作为申请家庭成员。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三)三人及以下家庭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四人及以上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保障面积标准之内,按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超过保障面积标准部分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购买。
   七、申购方式及流程   1、申请及受理:申购人到所在社区领取并填写《建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申购人将填写完整的《建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送所在社区。   时间安排:2014年5月16日至5月30日   2、资格初审:有关单位对申购人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并进行初次公示。   时间安排: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3、资格复审:有关部门对初审上报的申购人进行资格复审后,确定参加公开摇号人员名单。   时间安排:2014年7月1日-7月31日   4、公开摇号:根据房源数和符合购房人数以申购人身份证号码进行公开电脑摇号,确定中签人员、候补人员(按房源数的10%,如中签人员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候补人员依次替补)和选房顺序。   时间安排:2014年8月7日(暂定,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5、二次公示:将中签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时间安排:2014年8月11日-8月20日(暂定)   6、选房及签订销(预)售合同:经公示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申购人按选房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选房,选房结束后凭选房结果书面凭证到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销(预)售合同》或交纳定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黑白配late 24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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