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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叫停小产权房是原因是什么,有什么费用?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乡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中新社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两部委22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 中国国土资源部当日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小产权房”禁令。其中表示,要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坚决拆除一批,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国家房管部门不为其颁发产权证。中国官方近年来曾多次重申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房和“小产权房”。 不过,由于“小产权房”价格低廉,有的仅占同类商品房价格的一半甚至更低,仍然吸引许多民众“顶风”购买。 业内人士指出,特别是近年来中国大中城市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超过了当地许多民众的收入水平。同时,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为小产权房提供大量的现实购买群体。在商品房供需矛盾较大的热点城市周边,“小产权房”更是屡禁不止。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近期出台的改革文件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也被一些人错误地解读为,未来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有转正入市的可能性。 不过,此次在两部委的通知中已经明确,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 两部委提醒,要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改革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两部委表示,下一步一要对违法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二要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严肃处理。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厉问责

香蕉君诶嘿嘿 382024-06-13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乡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中新社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两部委22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 中国国土资源部当日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小产权房”禁令。其中表示,要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坚决拆除一批,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国家房管部门不为其颁发产权证。中国官方近年来曾多次重申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房和“小产权房”。 不过,由于“小产权房”价格低廉,有的仅占同类商品房价格的一半甚至更低,仍然吸引许多民众“顶风”购买。 业内人士指出,特别是近年来中国大中城市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超过了当地许多民众的收入水平。同时,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为小产权房提供大量的现实购买群体。在商品房供需矛盾较大的热点城市周边,“小产权房”更是屡禁不止。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近期出台的改革文件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也被一些人错误地解读为,未来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有转正入市的可能性。 不过,此次在两部委的通知中已经明确,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 两部委提醒,要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改革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两部委表示,下一步一要对违法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二要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严肃处理。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厉问责

徐珊珊11 332024-06-08

北京市向两部委建议分类处理小产权房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向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小产权房查处情况时建议,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处理,认为应当对六类情形小产权房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北京市建议,对“已建未售”的小产权房小区或房屋,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应“既处理人,又处理事”,其中进行没收处罚的,由政府组织具体落实程序,不得“明没收,暗返还”;同时,对房屋进行质量与安全检测,对质量合格并符合有关政策条件的,可补办用地等审批手续,或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房源范围。   国务院严禁5家“国开区”开发房地产   国务院近日批准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云南大理经济开发区、天津东丽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双鸭山经济开发区等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务院在对这5家开发区的复函中均明确要求开发区升级后用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开发房地产项目。   2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了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他强调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面向未来打造新的首都经济圈、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并在调研中明确指出,北京应“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优化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特别是工业项目选择,突出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   国土部:加强房产用地调控确保地价合理   国土资源部官网最新显示,近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表示,2014年要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确保地价处在合理水平,同时,加强供后土地开发利用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开发建设情况的监管。

芒果东瓜酱 302024-05-31

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小产权”、“乡产权”住宅问题,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日前表示,北京已经部署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乡产权”、“小产权”等违规土地开发建设,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  自建设部发布风险提示起,舆论对“小产权房”的讨论,实际已超越了房地产本身。应该合法化、给小产权房这个“妾”转正的声音此起彼伏,这一主流呼声很多人认为是高房价效应,但在笔者看来,讨论“小产权房”更大的意义在于,针对长期以来对“小产权房”模棱两可态度的一次鞭策。 笔者曾撰文主张:对待“小产权房”,要么叫停,要么“扶正”,总之不能让其变成“没娘管的孩子”。   如果说建设部的风险提示只停留在口头上的话,那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叫停“小产权房”则用实际行动回应:政府不仅不能容忍“小产权房”继续存在,还将制裁非法介入的开发商和相关的村集体组织。虽然说,叫停“小产权房”也会引起争议,但却能避免“小产权房”在迷茫中跌跌撞撞。   当然,政府在叫停“小产权房”的同时,还有很多后续工作需要做。譬如,如何处罚非法介入的开发商,如何保障买房人的利益,如何避免死而复生、重蹈覆辙等。最主要的是,叫停“小产权房”后,民众对低价房的巨大需求政府如何调节,如果处理不好,不但会刺激商品房价格继续上涨,还会增加保障型住房的分配压力。总之,如何处理“小产权房”身后的几条大“尾巴”考验着政府的智慧。以下两条“尾巴”尤其值得注意。   尽管有专家建议对于已经停售的项目,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人的房款,但笔者认为这还不够。固然,购房人购买“小产权房”有风险自担的成分在里面,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但“小产权房”之所以风行,也有政府监管缺位和开发商违规开发销售的原因。不能把所有责任都由买房人承担。即使买房人退房拿钱,但这些钱现在已无法在同一地段买到同样面积、户型的商品房了。因此,笔者建议“小产权房”开发商在退房款时,主管部门应强制开发商给予买房人一定补偿。   其次,如何处理“合格”的“小产权房”?有些项目虽然不能办大产权,但是项目是合法的,属于旅游景点配套项目,是生态园立项。类似于这样披着“合格”外衣的“小产权房”有多少,其合法性又体现在何处?以什么名义或哪个部门批准的?现在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很多“小产权房”不仅是村集体组织在撑腰,其背后都有一个靠山。另外不排除一种可能,即在叫停的同时,一些非法“小产权房”想方设法合法化了。   所以,要彻底叫停“小产权房”,还有很多“尾巴”需要处理。这些“尾巴”包括:买房人利益保障问题、小产权房重新界定分配问题、开发商的处置问题、对“合格”“小产权房”的取消等。同时,鉴于“小产权房”的复杂性,笔者建议多个部门联合作战,在叫停“小产权房”的同时,也要拔掉“小产权房”背后的靠山,更要防止其他形式的“小产权房”出现。

blackiron.sh 21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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