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征用土地?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答: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性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政行为。征用土地的程序是:①拟定征用土地方案,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②公告征用土地方案;③办理征地补偿登记;④公告征地补偿方案;⑤交付被征用土地。 2、哪些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答: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3、办理划拨用地需提供哪些相关材料? 答:1、申请书;2、发改委立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选址意见书;4、申请单位有关资质(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5、用地范围图一式五份;6、其他相关材料(费用核算单、住宅用地是否纳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相关文件);7、两公告、农民补偿是否到位、交地无争议说明等相关材料。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1、什么是征用土地?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答: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性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政行为。征用土地的程序是:①拟定征用土地方案,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②公告征用土地方案;③办理征地补偿登记;④公告征地补偿方案;⑤交付被征用土地。 2、哪些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答: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3、办理划拨用地需提供哪些相关材料? 答:1、申请书;2、发改委立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选址意见书;4、申请单位有关资质(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5、用地范围图一式五份;6、其他相关材料(费用核算单、住宅用地是否纳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相关文件);7、两公告、农民补偿是否到位、交地无争议说明等相关材料。
1、首先要说明的是,对于合法的土地征收,农民得到的是补偿而不是赔偿,只有征用土地不合法的情况下,农民才可能得到赔偿。相关的征地补偿政策及标准,在当地县、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应该能查到。 2、如果是合法的土地征用,那么农民能获得的补偿是法定的,农民要想获得更高的补偿,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征用土地不合法,那么农民可以以此为突破口进行维权,也许能获得相对多一些的赔偿。所以,维权的重点应该放在考察征用土地是否合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