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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怎么签订工程合同需要关注哪些点?

第一:合同签约的时间地点和人物
  签约地点最好选在甲方公司的所在地,签约人必须是甲乙双方的法人代表,这样有利于以后各种纠纷的解决。
  
第二:工程概况和合同价款和工期
  工程概况必须详细有必要附上工程施工图纸的概括图,根据公司的红线成本和责任成本核算出合同价款,合同上的合同价款要合理,工期要根据甲方的具体施工情况和上级领导的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注明如不能按期完成乙方应付的责任。且施工质量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
  
第三:施工的具体内容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个可以说是施工合同的重中之重必须要明确施工的具体内容:比如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资料;按乙方提交的材料计划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材料: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进行竣工文件的整理和报送工作;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资质文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加强安全教育、.加强现场管理;按时提交施工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给作业人员统一办理意外保险等。把能预见的各种情况都列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第四:施工款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条件
  一般甲方应该明确如何对乙方进行结算和支付,要确定支付的具体方式和依据,说明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以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规定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
  
第五:违约责任
  为了避免纠纷,甲乙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均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六:解除合同
  注明解除合同的条件,如:充分证据使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合同工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且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希望可以帮到你!

肉祖宗想切肉 412024-06-02

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一)主体平等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只有合同当事人的人格平等,才能实现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合同当事人平等是商品经济的必然前提和必然产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交易秩序和经济秩序的具体要求。
  
(二)合同自由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自愿原则,也就是合同自由原则,或称为契约自由原则。其涵义包括缔结合同、选择缔约相对人、选择合同方式、决定合同内容、解释合同的自愿或自由。当然,实行合同自由原则,并不排除法律以及国家对合同的适当干预和限制。
  
(三)权利义务公平对等
  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也承担相应义务,权利义务相对等。公平原则规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制约对合同自由原则的滥用,要求形式的公平(即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和实质的公平。合同的实质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大体对等。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四)诚实信用
  诚实信用原则,也称为诚信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合同法的最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任何欺诈行为。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弹性相当大,具有确定行为规则、平衡利益冲突、解释法律与合同三大基本功能。诚实信用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规范的要求。
  
(五)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
  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人们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准则。维护社会公益原则,也就是公序良俗原则,包括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原则,是合同法的最高要求。

微尘8313 252024-06-02

第一:合同签约的时间地点和人物
  签约地点最好选在甲方公司的所在地,签约人必须是甲乙双方的法人代表,这样有利于以后各种纠纷的解决。
  
第二:工程概况和合同价款和工期
  工程概况必须详细有必要附上工程施工图纸的概括图,根据公司的红线成本和责任成本核算出合同价款,合同上的合同价款要合理,工期要根据甲方的具体施工情况和上级领导的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注明如不能按期完成乙方应付的责任。且施工质量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
  
第三:施工的具体内容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个可以说是施工合同的重中之重必须要明确施工的具体内容:比如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资料;按乙方提交的材料计划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材料: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进行竣工文件的整理和报送工作;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资质文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加强安全教育、.加强现场管理;按时提交施工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给作业人员统一办理意外保险等。把能预见的各种情况都列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第四:施工款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条件
  一般甲方应该明确如何对乙方进行结算和支付,要确定支付的具体方式和依据,说明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以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规定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
  
第五:违约责任
  为了避免纠纷,甲乙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均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六:解除合同
  注明解除合同的条件,如:充分证据使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合同工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且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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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Andy 42024-06-14

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改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体积廉洁,均应在合同中予以,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在那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工程量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因此,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歈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7、不可抗力要量化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为详细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于是,在《专用条款》上打“√”或填上“无约定”比比皆是。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发生战争、运筹、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现象的可能性很少,较常见的是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达到什么程度的自然灾害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序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许小丹丹丹 38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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