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你好,贵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只要满足以下其中一条既可申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销户提取的:
⑴ 离休、退休的;
⑵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⑶ 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⑷ 调出本行政区域的;
⑸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封存帐户5年以上(含5年)的;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异地工作生活的;
⑹ 职工在职期间触犯法律被判实体刑的;
⑺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使用提取的:
⑴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⑵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 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总收入30%的;
⑷ 补交土地收益金的;
⑸ 被纳入六盘水(含辖区、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⑹ 有特殊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
二、六盘水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提供以上材料到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以上材料无误后给予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并加盖公章。职工把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连同以上材料一并交给同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2.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收齐以上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支取或不准予支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支取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照审定的数额开具支票,申请人凭支票到开户银行办理提现或转账手续。
贵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