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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

提问者:海上花的故事2024-05-26

一、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
二、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
2、  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不超过房价总额,但如果该套住房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额为:
房价总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
六、提取次数: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开始计算。

如此娇弱 152024-05-22

你好,一、职工个人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按规定由职工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加以核实后,附有关提取证明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然后职工个人凭审批意见到受委托银行各网点办理提取手续。提取人数较多的,由所在单位统一集中办理审批手续。  二、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要符合如下要求:(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1、购买住房。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自住的公有住房、私产房等,职工个人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凭证。2、建造住房。根据1983年5月25日国务院批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批准建造住房,职工个人需提供规划用地许可证、报建批文。3、翻建住房。根据1985年1月1日原城建环保部批准试行的《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4、大修住房。(文件同上)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的房屋,同时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不含装修费用)以上。翻建、大修住房,职工个人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发出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除上述这四种行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外,其它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二)退离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及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四)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户口簿和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予迁移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护照及签证。(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抵押合同和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及还款证明。(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继承人或受赠人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判决书、身份关系证明、合法关系或遗赠证明。希望对你有用

karenhoney 62024-05-17

江门市新会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qingkong88888 102024-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