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山东省物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提问者:纯度装饰2024-05-31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3、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5、物业管理区域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6、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7、维护费、维修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8、经业主们同意的其它费用;

爱吃爱玩007 132024-05-29

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管执法、房地产开发、财政、民政、价格、公安、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并考虑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
分期开发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物业,其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配套设施设备能够分割并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应当持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地名核准文件等资料,向物业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等单位的意见后进行划分登记,并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柔和的风0751 35202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