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房屋合同纠纷找谁有朋友知道吗?

提问者:阿达殿下2024-05-16

这个不需要找谁的,您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要求限期腾房并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相关损失(您和邻居的损失)。先礼后兵,和承租人、中介三方协商,协商不成,依法起诉。1、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2、  依据《物权法》之相邻权: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然后就行了。

小冷0623 152024-05-28

可以以房屋不具备条件、居住该房屋影响身体健康等理由,向法院起诉申请解除租房合同,返还部分租房款和押金。
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但是有收据;住房事实存在,租房合同关系一样成立!

翻页作废啊 432024-05-25

1、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的内容合法。另外,不得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2、房屋买卖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效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为要式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不能有效成立。另外,当事人申请房屋权属移转登记时,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否则无法办理产权移转登记。
  3、没有进行地过户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作为房屋所有权变动要件的登记行为并非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欠缺这一要件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紜亦眠观520 272024-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