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无房产证购房合同有没有什么事?

提问者:满天星RF2024-05-06

还没有取得房产证就转让房屋,合同并不一定就无效,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合同,有些被认定为无效,但多数会被认定为有效。具体来讲,你在转让房屋过程中,会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合同效力待定。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你还没有取得房产所有权,如果直接将房屋卖给他人,则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如果经过房地产公司追认,或支付完购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合同有效,反之则合同无效。
 
第二,可撤销合同。如果你谎称对房屋享有产权,同事信以为真并签订了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你的行为构成欺诈,同事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
 
第三,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即附条件合同。假若你和同事对合同的效力约定了附条件,比如你取得房屋产权后合同才生效,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第四,合同有效。假如他们在合同中约定,你转让的只是对房地产公司和房屋所享有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合同有效,但若想对抗房地产公司,必须通知其债权转让的事实。
 
第五,合同无效。如果你对同事进行诈骗,并触犯刑法,可直接认定合同无效。
 
可见,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合同的效力也有各种差别。所以,提醒大家在买房时一定要签好合同,避免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

月语星纱 362024-05-07

你好,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

PP的猪窝 392024-05-06

编者按: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论当事人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而它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
法律咨询:原告甲经审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造商住楼三层三间,但未领取过房屋所有权证。同月,原告甲与被告乙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价款30万元。协议签订后,被告乙付清房款,原告甲也将房屋交付给被告乙占有、使用,并把土地使用权证一同交付。被告乙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也未申请领取房屋产证。,因房屋大幅度涨价,该房估价已达50万元,甲向乙提出要求增加房款,遭乙拒绝,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返还房屋。房产论坛,装律师回答: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互相返还财产外,应由过错方承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是指因订立无效(可撤销)合同所受到的损失,属于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这种损失赔偿包括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如返还财产所需要的运输费用、劳务费等开支。无效合同的损失不同于有效合同的违约损失,在违约损失中,可得利益属于损失的范围,而无效合同本来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能据此获得预期的利益,因而不存在预期利益问题。

毕竟希兮 40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