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5 页 PVC地板材料供货及施工合同 甲方: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湛江市赤坎区富利华装饰材料商行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给PVC塑胶地板及其安装(含焊条、界面处理剂、专用胶水、2mm厚自流平水泥等辅材),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详见下表)
产品使用区域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使用数量 综合单价 备注 生活区食堂多功能厅 欧莱宝PVC地 板 厚度2.2mm 耐磨层0.6mm 产品编码 WL-2204 约580㎡ 98元/㎡ (包工包料含税价) 合同总价(估算):人民币伍萬陆仟捌佰肆拾元整(¥56840.00元) 注:合同实际总价按实际测量的铺设总面积和综合单价结算 第二条 产品质量 2.1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中约定的各产品的样品,乙方所供货物应与样品质量一致并符合GB /T 1 1982-2005《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国度标准。 2.2 本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国家现行相关的标准,胶水有足够的粘结力,接口不脱胶。 2.3 所有的施工材料进场前,必须出示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