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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2016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方法是什么?

提问者:芳儿beauty2024-05-13

1  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  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  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  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  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  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核桃丫头 392024-05-16

公积金贷款对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为认定标准。“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为认定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居民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只要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因此,名家庭名下有房的,再买房贷款都是第二套.

司令来拉 102024-05-01

2016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方法是: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ChenYeZhang 13202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