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表面质量标准是:
1.mm ≤ 1 固含量: ≥ 50%漆膜颜色 银系系金属色附着力:级≤ 2干燥时间 烘干:180度≤15分 ;
2.没用完的漆要尽快封口 理论用量:(单道) 5-6m2/Kg(光滑表面),苯以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等含量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各项环保检测标准。
1. 检验要求:
按公司Q/YX40101-2002《外观质量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油漆件要求分为1级、2级和3级进行检验。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检验。
1 1级要求;
1.1烘烤形光漆表面;
a. 漆膜表面应颜色均匀、光泽一致、平整、纹理清晰、符合样板、样品要求。
b.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2个直径不大于0.1mm的疵病,其间距大于80mm。 c.非主要面允许有微细隐暗的桔纹,局部轻微的厚薄不均,微小流边线、隐暗的流边痕迹,不太顺丝而细暗的砂纹印。
1.2烘烤形桔形漆表面。
a. 漆膜颜色、光泽、纹理须与样板、样品相符。
b. 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3个直径不大于0.2mm疵病。
c. 桔形点允许有不太明显的大小结合。
d. 非主要表面允许不太明显的纹理不清和桔形不均。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1)清水漆工程清水漆主要是在有木纹的饰面板上做清漆。做清水漆一般有两种方法:喷涂和手刷。清水漆验收分为:钉眼填充腻子灰必须与饰面板的颜色基本一致,且距离1.2m远肉眼看起来无明显色差,木纹必须清楚;饰面清漆用手背摸无挡后感,用手掌摸应有丰富度、光亮、柔和,边角平直;小面积不允许有裹棱、流坠、皱皮;颜色一致,无刷纹;五金配件、玻璃必须洁净,无油漆污染。
(2)混油工程混油一般是指在三夹板或其他木料、金属上直接喷刷有色漆。混油有喷涂和手刷两种。验收标准为:用手背抚摸无挡手感,用手掌抚摸有厚实感、丰富度、表面附着力强;无透底,颜色一致;小面积不允许有裹棱、流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