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经济适用房纠纷如何处理?

提问者:馋佬胚祖宗2024-04-19

可以通过自己的协议处理,实在不行就只能通过法院咯。
 经济适用房的弊端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自1998年实施以来,确实解决了很多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但此一时彼一时,它应该退出历史舞台,而不是简单转向补“砖头”与补“人头”并行的模式。
  1、经济适用房违背市场规律。经济适用房是经济转轨的产物,用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倒是还能说得过去,一直延续到现在就不正常了。在当下的中国城镇,住房绝对属于奢侈品、稀缺品,姑且不论经济适用房能否到真正的穷人手里,以“公平”的名义用财政税收来补贴穷人来进行奢侈消费、实现拥有住房的梦想,而社会的中间阶层却在为高涨的商品房价格而绝望,这显然不是真正的“公平”。这种违反市场规律的住房制度,必然是低效的。
  2、经济适用房缺乏退出机制。为了保证经济适用房不被富人拿来炒卖,各地一般规定经济适用房在一定年限内(如5年)不能转卖。首先,这一规定并不能有效阻止经济适用房的炒卖;其次,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是穷人,不代表一辈子是穷人,收入改善后还不退出,一直占用政府补贴的住房,对其他穷人不公平。
  3、经济适用房容易误导购房者提前消费。自从推出经济适用房之后,不管是有钱的,钱不多的,没钱的都想通过购买房地产达到梦寐以求的愿望。从而买房热度迅速升温,扭曲了一些人对自己购房能力的估计,产生超乎偿还能力的提前消费。政府补贴在购房时起了很大的诱导作用,却不会显著地提高购房者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

高小贱大琪琪 112024-04-27

这个纠纷有很多种引起的,不知亲说的属于哪一类,随着近年来房价的急剧攀升,钻法律、政策漏洞买卖经济适用房的当事人不在少数,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案有增多之势。违反政策进行经济适用房买卖主要有以下两种现象:一种是“借名买房”,另一种是“黑白合同”纠纷,很有些其他的,处理的话可以通过法院,和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

年糕年糕熊 6202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