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导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常认为购买商品房时签订的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即为了订立本约而签订的合同。这件事中,《房产认购协议书》是买卖双方为了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事先订立的合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般 觉得选购商住楼时签订的认购书归属于“预约合同”,即以便订立本约而签订的合同书。这件事情中,《房产认购协议书》是买卖方以便今后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书而事前订立的合同书,它也具备合同书的特性,但不容易产生买卖协议的权利与义务关联,签订认购书的目地取决于使彼此可以以便订立买卖协议而进一步公平商谈。“预约合同”一样是合同书,接到《合同法》的标准。此案中,A房地产公司在签订《房产认购协议书》时瞒报了房子早已申请办理了质押的客观事实,组成了诈骗。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要求,周某有权利规定人民法院撤消该合同书,另外规定另一方担负二倍退还订金的义务。因为做为预约合同的认购书被撤消,周某也就已不承担与A企业就房产买卖进一步商谈及其签订本约——房产买卖合同书的责任。